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五)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五)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描述】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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