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多乐教你看懂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来源:中国会计网 时间:2018-11-08 08:50:00浏览次数:3175次
普通工薪阶层的收入通常为税法中界定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全年应纳税所得是无法调节的,于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则成为影响应纳税额的最关键因素。个税筹划的关键也在于此。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按照规定: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这里则存在很大的筹划空间,如果一方每年应纳税额比较高,而另一方应纳税额比较低,那么平分子女教育扣除是不划算的,可以选择由收入高的那一方扣除,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家庭的整体税负。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对于应纳税额比较高的群体,与其把钱拿去缴税,还不如投资自身教育,这也是国家鼓励的方向。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付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是不能同时扣除的,如果您是在北上广深工作,那么租金的扣除额是大于利息扣除额的,是不是买房就有待商榷了。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对于非独生子女家庭,完全可以将赡养支出转移给收入高的家庭成员用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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