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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哪些个人需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来源:米多乐财税服务公司 时间:2019-01-04 09:01:04浏览次数:3208次

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哪些个人需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

纳税人需要办理退税的,应当办理汇算清缴,申报退税。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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