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标准拟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新华视点 时间:2018-08-28 00:00:00浏览次数:2848次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综合多方意见后表示,“这次改革,通过提高基本费用减除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档税率的级距等方式,减轻了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更趋合理,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大转变,个人所得税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
徐辉表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建议对上述问题的有关规定不作修改;同时建议国务院方面结合征管及配套条件的完善,进一步深化相关改革,逐步扩大征税范围,完善费用扣除,优化税率结构,并根据改革进程对上述予以统筹考虑,抓紧总结 改革实践经验,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及时提出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的建议。
新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日程表,8月29日分组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8月31日全体会议表决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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